旅游新闻 |
 |
|
鼓励旅游企业做大做强推动旅游经济转型升级 |
http://www.intohangzhou.com 作者: 来自: 发布日期:2009-9-5 |
近日,绍兴市委出台《关于推动经济转型升级若干财税扶持政策的意见》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旅游经济发展,把旅游业作为政策扶持的重要内容之一,切实加大扶持力度,扩大政策涵盖面。这一政策的实施,对鼓励旅游企业做大做强,推动旅游经济转型升级发挥重要的作用。 一、加大对旅游项目建设的扶持力度。对新建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的纳入旅游发展规划的重点旅游景区建设项目,按实际投资额的1.5%给予贴息补助,最高不超过300万元。 二、加大对旅游企业品质提升的扶持力度。对国际知名品牌、国内30强旅行社来绍兴设立分支机构的,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、5万元的奖励。对新建的国际旅行社,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;对被评为五星级、四星级、三星级旅行社的,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、6万元、3万元奖励;对被评为年度全国百强、全省百强的旅行社,分别给予一次性6万元、3万元奖励。对新评定5a、4a、3a级旅游景区的,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、10万元、5万元奖励。对新评定白金五星、五星级、四星级、三星级饭店的,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、20万元、10万元、5万元奖励。 三、加大对旅游商品发展的扶持力度。对在市区新开设经营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、实际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旅游商品大卖场,按实际投资额的2%给予贴息补助,最高不超过70万元。 四、加大对旅行社业务拓展的扶持力度。对按协议输入境外过夜游客2000人次/年的旅行社,给予30元/人次的奖励;2000人次以上部分,给予40元/人次的奖励。对当年旅游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、5000万元、3000万元、1000万元以上的市区旅行社,分别给予20万元、10万元、6万元、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。鼓励市区旅行社组织开展生态游、农家游、市县合并游等特色旅游,成效显著的给予一定奖励。 五、加大对农家乐特色村(点)的扶持力度。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,用以奖代补的方式重点扶持农家乐特色村(点)创建、项目开发建设、从业人员培训、宣传推介和工作考核。对纳税确有困难的景点类旅游企业,可按照税收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,给予减征城镇土地使用税、水利建设资金的照顾。 |
|
|
|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