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韩学生旅游丧命 旅行社赔偿23万元 |
http://www.intohangzhou.com 作者:- 来自:搜狐旅游论坛 发布日期:2005-3-30 |
韩国学生中国参加旅行团命丧车祸。近日,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,中海国际旅行社退还旅游费,并赔偿包括精神损失费在内23.4万元。
2002年8月,韩国学生李度润参加了中海国际旅行社到桂林的旅行团,途中遭遇车祸,李度润脑外伤,在当地医院抢救,病情无好转。
他的父亲从韩国包直升机将李度润转至韩国救治,最终仍未能挽回他的生命。
李父起诉至法院,要求中海国际旅行社、肇事司机冯某、陈某共同赔偿医疗费、丧葬费、转院包机费、李度润收入损失、精神损失等计人民币183.8万元。
一中院经审理认为,在旅游过程中,因驾驶员冯某占道、超速行驶,另一司机陈某驾驶的大货未按规定停车,两车发生车祸。冯某虽不是中海国际旅行社的驾驶员,但是为旅行社履行义务。所以,中海国际旅行社应赔偿李度润的医疗费、交通费、丧葬费及精神损失费23.4万。
同时,法院认为,医院认为伤者不宜搬动和转院,且医院具备治疗条件,李父将李度润转回韩国治疗的包机费,应属非必要支出,具体费用只能参照中国民航机票价格予以确定。
因李度润为在读学生,法院对李父要求赔偿李度润收入损失的请求也未予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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